关于加强境外入境人员管理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0-03-20 10:28 济南市钢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处 置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( 指 挥 部 ) 第 19 号 区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 签发人:张富林 关于加强境外入境人员管理的通知
各镇(街道)、功能区指挥部,莱钢集团、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指挥部,区指挥部各工作组: 为适应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,现将村居加强入境人员(入境人员是指境外人员或境内人员从境外进入或返回,包括在我市入境或在其他省、市入境后进入我区的入住人员)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对入境人员要详细了解其入境时间、入境地点等信息,特别是要注意掌握在其他省、市入境后进入我区的人员情况,确保不漏一人,第一时间报告区及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村居防控组电话:0634-6882326。 二、对入境人员要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14天及“双测温两报告”制度,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。 三、对入境人员要通过“济南健康易通行系统”进行采集登记,确保登记信息完整、详实。 四、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,造成不良后果的,依法追法律责任。
济南市钢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|